仁和一男子驾摩托车被撞,原本无责变全责,只因...

2019-07-24   攀枝花新闻网

夺走一个人的生命

毁灭一个家庭需要什么?

一次酒驾就可以了!

7月16日,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这两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因酒驾引起的。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据了解,去年2月10日,熊某刚刚吃完一桌喜酒,心满意足地骑着摩托车搭载着自己妻子准备回家。结果走到一处弯道时,因熊某驾驶不当,导致摩托车摔下陡坡,车摔坏了,妻子也受了不轻的伤。事故发生后,一路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打120呼救。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告人熊某已被送到医院治疗。第二天,公安民警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依法对熊某抽血备检,结果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毫克每100毫升。

而被告人李某则是于2018年11月27日,骑着自己的摩托车正常行驶在仁和联通桥上,当行至上海花园段时,突然一辆汽车压着双黄线违章调头,李某躲闪不及,被违章车辆撞个正着。之后李某腿部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这起事故李某可以说一点责任没有,但随后在医院处理伤口时,抽血化验血液里有酒精成分。原来,李某当天中午与朋友一起钓鱼,兴致盎然便喝了些酒,随后就回家睡觉了。直到7个钟头后,想起自己还要去接孩子,于是判断了一下自己的意识还是清醒,眼神也没有问题,便骑车出门了。以为“没有问题”的李某成了被告,感觉有点“冤”。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熊某和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仁和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熊某犯了危险驾驶罪,被仁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ND

家庭事业皆成功

酒驾意外全成空

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

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

千万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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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南桢

编辑:阮雨红

实习编辑:温雨欣

审核:毛哲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