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院、老集中心卫生院、鲖城中心卫生院:
为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稳中向好态势,积极做好入境来临(回临)隔离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19号)关于“对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费和餐饮费,从3月19日零时起,由个人自理”的要求,现就入境来临(回临)人员住宿费和餐饮费参考标准及收费途径通知如下:
每人每天食宿费参考标准为180元,由隔离观察点所在医院代收,建议最终由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结算。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