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高买低卖”,他诈骗套现1400余万元,四人落入陷阱

2019-11-01   检察风云杂志

文/戴飞

俗话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无人干。”然而广东省深圳市的烟酒生意人陈远太却有点特别,此人做烟酒生意喜欢大单扫货,即买即卖!更让人不解的是,他卖出的价格大多比进价低,乐此不疲地做着“高买低卖”的赔本生意。

六合彩巨亏700万 “烟酒生意”上下通吃

1972年出生的陈远太没有正式工作,但却迷恋赌博,2012年三四月份的时候,陈远太开始购买外围六合彩赌博,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到2015年的时候,赌了三年的陈远太非但没有通过赌博致富,反而欠下700多万的赌债。

这笔巨款,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还清,何况陈远太这样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人。然而陈远太不光陆续还清了债,还一度风光地过上了大把大把花钱的生活!

是什么让陈远太翻身了?一个字——骗!陈远太赌输了巨款,就开始把贼手伸向烟酒店老板,想方设法拿到货后,随即转手用低价转卖下家,进而迅速套取烟酒款。

在陈远太的精心策划下,当地陆续有四个烟酒店的老板中招。在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李应达、孙道平、冯全三个上家作为陈远太的固定供货商,陆续向其供货并被拖欠巨额货款1168万余元。而作为低价收购陈远太烟酒的下家钱宏伟也没捡到什么便宜,最终在屡屡先付款项的情况下,因陈远太未能足额供货,最终被骗261万余元。

雇人上演双簧,导演障眼考察

郑明旭是陈远太的好朋友,2015年11月份,陈远太对郑明旭说某某地方需要大量的酒,让郑明旭帮自己去找供货商,并承诺赚到钱会分给他好处。

两个月后,郑明旭带陈远太来到孙道平开的酒庄,郑明旭对孙道平说:“陈远太是一个大客户,每年需要上千万的酒,并且结款比较及时,我保证他不会拖欠你的货款。”孙道平遂同意供货。

刚开始,陈远太通过郑明旭担保等方式赊账购买,后逐渐通过支付部分货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孙道平的信任,陆续从孙道平处拿货并且拖欠货款不还。至2016年10月,陈远太累计从孙道平酒庄购买茅台、蓝带、XO等品牌酒水400多万元,共拖欠货款285万余元。

11月份的时候,孙道平向陈远太催款,但陈远太却玩起了人间失踪。孙道平几经打听,才知道陈远太将酒低价转手卖给了另外一个商行,一瓶790元的茅台以680元转卖。

为了骗取孙道平的信任,确保能持续从孙道平处拿货,陈远太还自编自导自演起障眼考察的游戏。陈远太曾带孙道平到惠州惠城区和馨公馆的一个楼盘工地看过某绿化工地,说他在这楼盘接了一个绿化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具体由当时随行的老乡“阿海”负责。

“当时我一直催其还款,但他老是在拖,说什么工程款没有追回来,于是就带我去看他投资的工程,让我感觉他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暂时没有钱,让我继续相信他,继续跟他做酒水生意。”孙道平事后证实。

年交易可达四千万,买家先付款惨被骗

2015年前后,陈远太通过他人介绍结识在当地经营烟酒的李应达,后陆续到李应达经营的烟酒商行进货。李应达卖给陈远太的烟酒价格比批发价高一点,比市场零售价低一点。

刚开始的时候,陈远太也能信守承诺,按期结账付款。后来,随着陈远太购买量的大幅增加,李应达为防止发生风险,提出要求陈远太提供担保。陈远太遂请好友张明俊出面,用其位于罗湖区公路大厦的一处房产做担保。

有了担保保证后,李应达便放心大胆地持续供货。仅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陈远太就从李应达的商行购买约4000万人民币的烟酒,后共有778万元的烟酒款没有支付。

后来李应达通过他人了解到,陈远太从自己手里进货后,直接把酒低价卖给了经营烟酒商行的老板钱宏伟。李应达开始意识到陈远太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套取现金诈骗。

其实在2015年年初的时候,李应达就发现陈远太高买低卖套钱的套路。但想想自己手中有张明俊的房子作担保,加之陈远太每次赊账后都会给其打一部分款,李应达还是选择相信对方,并继续向陈远太供货。

李应达此时也加大讨债频率,不断向陈远太催讨货款。为了追回自己的货款,李应达遂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起诉担保人张明俊。根据李应达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张明俊担保的房产予以查封。

卷宗显示,陈远太从李应达处购买的烟酒绝大部分低价卖给了钱宏伟,然而钱宏伟最终也不幸中招,同样成为受害人。

“2014年的时候,双方商量好按照市场的价格进货,货到了现场再付货款。刚开始我向陈远太进了几次货,当天到货我就当天给他钱。做熟悉了之后,陈远太就叫我先给他货款,他晚点就给我货。”钱宏伟事后证实。在钱宏伟事先全额支付约定货款后,陈远太却屡屡不足量交货。截至2015年年底,陈远太就这样累计骗取钱宏伟货款261万余元。

2016年12月7日,被害人孙道平从李应达处获悉,“失踪”后的陈远太出现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于是赶过去将其扭送至梅林派出所,梅林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次日,陈远太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2日被逮捕。

该案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远太非法骗取被害人李应达、钱宏伟、孙道平、冯全货款共计人民币1429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

2018年12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陈远太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陈远太退赔四被害人李应达、钱宏伟、孙道平、冯全合计1466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远太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7月9日对外公布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除陈远太外,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