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社会才会向着文明的彼岸迈进,出行才会更加安全!
但我县仍有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涉摩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伤亡。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蜀黍决定,全面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
现将管理预告如下:
为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严查过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纠一起”的原则。为了安全,请大家骑车时一定要戴上头盔!!其实,骑摩托车戴上你的头盔更拉风!让这种习惯成为时尚吧!
一、劝导期
劝导日期:2019年9月1日至10月7日,以劝导、教育为主;
二、整治期
整治日期:2019年10月8日开始,违者将予以计2分,罚款20元的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部门郑重倡议
1
摩托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如果有乘坐人员,也一定要求乘坐人员戴好安全头盔。
2
在购买头盔时,一定不要图便宜,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
劝告认识的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驾乘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
对于路上遇到的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向他们宣传戴头盔的好处,劝他们出行要戴安全头盔。
5
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是全体摩托车驾乘人员的责任,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
蜀黍呼吁:
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完整的家庭对每个人都十分重要。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创,为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小伙伴们,
如果你们有违章方面的问题请拨打:8442838(违处中心)
车辆上牌办证等方面的问题请拨打:8441830(车管所)
吉安县交警 为您护航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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