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人 你的违标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可挂临时号牌!

2019-07-26     魅力韶关

为加强我市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为全市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号牌。

韶关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于2019年8月1日在全市(县、区)开展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工作。

01

核发临时通行号牌服务点:

1、浈江区:

韶南大道韶华路4号(原摩托车检测站)

风采路17号人保财险公司大楼

五里亭良村公路2号碧桂园翠林山语北旁

韶南大道中8号(浈江车管所)

2、武江区:

百旺大道1号(市车辆管理所)

西联镇西联考场

沐溪大道111号(武江车管所)

3、曲江区:

鞍山路7号(人保财险公司大楼)

4、各县、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02

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交验车辆(车辆查验)

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3、购车发票、凭证原件

4、随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03

办理流程

1、车辆查验(拓印、拍照、检验车辆)

2、业务受理(受理岗)

3、号牌发放(领取号牌、行驶证)

04

办理时间

违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办理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05

临时通行号牌有效期

违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7月22日止。

重点来了

注:新合标电动自行车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规定:

1、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2、 最高车速≤25km/h

3、 整车质量≤55kg

4、 蓄电池标称电压≤48V

5、 电动机额定功率≤400W

6、 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视为违标车。

三、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

四、业务咨询电话:12123

来源: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NBNL2wB8g2yegND6G4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