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气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12日讯 (记者 徐昭磊 摄影报道)今天下午,自贡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三项行动”专场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该局在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情况,并再次向社会发布通报,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全市首例涉恶案 主犯获刑20年
新闻通气会上,自贡首例涉恶团伙“李某宇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组民警首次通报了专案工作的详情。
2018年8月4日凌晨,富顺县公安局接富顺县人民医院报警称医院有刀伤病人。受理该案后,富顺县公安局经侦查,基本确定以李某宇为首的犯罪集团具有涉恶倾向。案件引起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县人民检察院会商后,确定该犯罪集团具备恶势力集团犯罪相关特征。2018年9月28日,富顺县公安局正式对“李某宇恶势力犯罪集团”成立专案,抽调10余名办案能手组成专案组专案攻坚。专案组历时2个月,先后多次赴成都、资阳、泸州等10余地市调查取证,同时对犯罪组织成员全面梳理,通过强化研判、审讯、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扩线深挖,全面理清了该犯罪集团结构脉络,彻底查清了集团成员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
自2018年以来,社会人员李某宇刑满释放后为壮大自己的在富顺的势力,通过观察打架是否够狠的方式进行检验,吸收社会闲杂人员辛某、杨某雄、沈某三人为手下。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且缺乏谋生技能,又贪图享乐,组织成员基于“提高地位,称霸一方”的动机而聚合在一起。辛某、杨某雄、沈某三人在李某宇的带领下打架够狠,李某宇给三人取名为“拼命三郎”按年龄大小分别冠以“大郎”、“二郎”、 “三郎”的称呼。带领集团成员在富顺从事带陪酒女的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带领手下吃喝玩乐消费,给予小恩小惠等手段,笼络集团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李某宇为组织者、领导者,辛某、杨某雄、沈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集团。
该集团自成立以来,有组织的在富顺县城内从事带陪酒女的活动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并利用所获非法利益为集团成员提供日常开支以及为集团购买枪支、管制刀具等物品,并多次携带刀枪积极参与打砸,树立组织在富顺社会上的强势地位,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抢劫等多项罪名。
2018年11月20日,富顺县公安局将上述案件移送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30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月15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宇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辛某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杨某雄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后李某宇等人提起上诉,2019年5月15日,经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已立案侦查九类涉恶类案件530件
据通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贡市共立案侦查九类涉恶类案件53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15人,刑事拘留1105人,移送起诉949人。2019年,新侦破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转化为涉黑案件1个,在侦涉黑指向案件1个,恶势力团伙15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资产316万,涉案车辆11辆,房产两套,涉案枪支2支,打击恶势力团伙同比上升87.5%。
其中,自贡市公安局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清单,成立由自贡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专案组,集中全市办案能手40余人,历时5个月,跨8个省市,行程10万余公里开展调查取证,于2019年2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目前,该案已一审庭审结束,法院择日宣判 。
重点行业治乱立案30件 打击处理78人
据通报,自贡市公安局还聚焦治安热点、乱点,主动出击,综合施策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自贡公安机关梳理乱点乱象80个,主动治理65个,立案30件,打击处理78人。协同治乱,抽调精干警力,积极参与交通运政部门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基本遏制了黑车乱象;打掉了盘踞在马吃水至荣县路段从事黑车运营的陈某某涉恶团伙,规范了马吃水至荣县南门桥的出租车营运秩序;整治了荣县望佳收费站多年来冲关逃费违法行为;会同水务部门治理非法采砂乱象。目前,通过两法衔接,已立案侦办非法采砂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协同重点行业治乱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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