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上,
南京交警八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
在凤台南路河西大街路口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
22时,
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苏A号牌
银色面包车
缓缓向检查点驶来,
该车没有按规定打开夜行灯,
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后车门打不开,
且是用透明胶带贴起来的,
透过车窗隐约看到后排装满了蔬菜,
经过询问得知,
该车平时是驾驶员用来运送蔬菜的,
一般在晚上才出来跑,
但该车为小型载客汽车,
是不可以载货的。
处罚
民警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驾驶员因载客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罚款200元;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罚款100元,记1分。
温馨提示
蜀黍提醒,人货混装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在行驶中遇到刹车或加速时使货物发生位移,再捆的牢固的货物在摩擦中都会容易松散,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虽然行车有路灯,但在光线昏暗的晚上,开车灯可以让其他行人和车辆辨识,因此晚间行车必须开车灯。
人货混装不可有
超员也不行!!
近期,
高速六大队交警依托上坊公安检查站检查过往车辆,
远处驶来一辆黄色中型客车,
透过前挡风玻璃看到中间过道坐着人,
疑似超员,
随即民警进行拦截检查,
果不其然,
打开车门发现这辆车的确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
行驶证显示核载19人,
实载21人。
车内人员都是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
经询问了解,
司机说他们是苗圃公司的,
每年春天都要请苗木工人做工,
这些工人都是老年人。
当天老板喊他们从湖熟接苗木工人到西善桥工地做工,
为了赶在交警上班之前能把工人送回去,
他们凌晨就出发了,
借着高速公路免费,
猜测高速交警也休息,
没想到高速交警在卡口的检查是24小时的,
一下就被查获。
处罚
民警依法对李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教育司机客车超员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开车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按照规定对超员车辆进行了驳载,消除违法行为。
来源:南京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