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经原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原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旧城改造项目金城花园片区涉及的李志军、柳安君2户被征收户的房屋依法强制拆除。
随着旧城改造工作的持续推进,一些居民为了获取更多的征收补偿拒绝土地与房屋征收,给改造工作推动带来许多困难与负面影响,严重阻碍工作开展。该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开始以来,大部分被征收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征收部门完成了房屋征收,但李志军、柳安君被征收户提出过高要求,拒不签订协议,经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影响旧城改造项目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对李志军、柳安君于2019年4月10日分别做出(2019)宁0402行审10号、1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原州区人民政府的原政征补[2018]13号、14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拒绝搬迁。依据固原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及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原州区人民政府在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下,组织有关部门对被执行人李志军等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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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蔡 蕊
责 编:李 蓉
监 制:母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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