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目前,申请流水号已经超过100万,充分说明了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愈发普及,已形成迅猛发展的态势。
说起腾讯公司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借用网友的一句话“即便你不懂《王者荣耀》也不懂《英雄联盟》,你的子女或父母也一定是它们的忠实玩家。”由此可见,腾讯游戏在我国游戏市场中的超然地位。如果说当年是马化腾的才能使腾讯问鼎市场,那么是什么支持这个庞然大物面临多家强悍的竞争对手至今屹立不倒呢?笔者认为,腾讯公司拥有的大量软件著作权是其屡战屡胜的不二法门。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保全禁令,要求火山小视频、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停止直播《王者荣耀》、《穿越火线》。为此,腾讯方面回应称,腾讯公司提起的诉讼旨在维护游戏著作权。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平台以有偿方式召集、组织主播对王者荣耀、穿越火线游戏擅自进行商业化直播,以此非法牟利,侵犯了腾讯公司对游戏享有的著作权,亦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据悉,早在今年年初,腾讯因“西瓜视频”APP内游戏直播涉嫌侵犯《王者荣耀》著作权,将今日头条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院判决书裁定,自1月31日起,责令“西瓜视频”App立即停止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5月27日,腾讯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西瓜视频和今日头条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直播旗下游戏《穿越火线》,并为此申请法院禁令。
包括此前腾讯对字节跳动旗下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短视频、火山小视频等产品已经提起8项诉讼并申请游戏禁令。这8项诉讼分别涉及《王者荣耀》、《穿越火线》、《英雄联盟》三款游戏。
网络传播是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作品使用方式。它是指不改变作品的形式和内容,将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数字化传播,从而使得公众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而游戏软件厂商或者个人作者开发的游戏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受到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九项之规定,著作权包括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且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该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其次,从著作权的本质来看,著作权法的核心是保护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实现其人身或经济利益。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其营利性使用会给使用人带来经济上的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并对著作权人以相同或其他方式使用作品带来影响。在这一点上,网络传播与其他使用方式没有本质区别。因此,法律应赋予著作权人对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控制权,承认著作权人享有以网络传播方式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利。而字节跳动未经腾讯许可就以网络直播的方式利用上述三款游戏进行盈利,故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登记已经越来越引起企业和个人的重视,其原因总结有三:
第一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减免。国家不再收取普通登记时候需要交纳的官费;因此降低了企业申请软件版权的成本;
第二
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提高,进行版权登记能够有效的证明版权归属权和防止侵权行为,也成为日后维权的一项重要证据;
第三
国家进行创新驱动建设。大力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办公室房租的补贴和人员落户政策(不同地域补贴不一样),而软件著作权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成果,成功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更能够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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