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益
必须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
而信访绝非法外之地
一些缠访、闹访等行为严重触犯法律法规
近日
磁县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将依法打击非正常上访违法犯罪行为!
特别提醒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十一类行为将被依法打击
信访人信访应当遵守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在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围、公共场所或者到外国使馆区、重大会议场所、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实施静坐、打标语横幅、穿状衣、呼口号、散发诉状,张贴、摆摊大小字报;
(二)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且仍在办理期限内,拒不通过法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上访,经依法释明后,到国家信访局等信访接待场所继续缠访、闹访的。
(三)司法机关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或案件仍处于法定程序办理中,信访人拒不通过法定途径提出救济请求,而执意坚持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
(四)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堵公务车辆,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五)以任何借口堵占公路、铁路、城镇街道,设置路障,拦截车辆和行人,阻断交通,扰乱交通秩序。
(六)侮辱、威胁、殴打国家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或者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进入国家机关及接待场所;
(七)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或者以上访制造社会影响为由,进行敲诈勒索、借机敛财;
(八)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要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九)实施跳河、跳楼、跳桥、攀爬建筑物制造社会影响,或者采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十)在社会上或者通告网站、论坛、短信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制造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十一)同一诉求多人(三人以上)以信访为名进行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国家机关办公秩序。
处理方式及相关法规
对非正常上访发生的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劝离、命令解散,经劝阻无效的,强行驱散或带离现场依法处理。
对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给予训诫、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正常上访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公、检、法机关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对非正常违法上访的策划者、组织者、串联者和幕后指使者,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编辑:刘佳琪 校对:王晓波
初审:李伟如 终审:范云标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N5SzFm0BJleJMoPMWBR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