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直击| “补减免缓返”五大举措 促复工复产稳就业

2020-03-31   七台河检察



3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七台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场新闻发布会。围绕《七台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及稳就业20项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依据、落实情况做介绍。市政府办副主任丁立民;市人社局副局长毕东发;市税务局副局长陈建中;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社局副局长 毕东发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的重要的载体,是就业的最大“容纳器”,是稳就业的根本保障。人社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和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稳就业工作,促进企业尽快复产复工,减轻就业压力。

一、实施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一)提供就业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但最长不超过5年。给予见习补贴,补贴对象:16周岁-24周岁失业青年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补贴标准: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725元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87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加大用工补贴。提供职业介绍并成功介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2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或30周岁以内)、去产能转岗职工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按每吸纳1人补贴1500元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奖补。积极开展以工代训,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吸纳各类人员就业5人及以上,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职工工资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0000元,对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补贴标准10000元原基础上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个创业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给予高校毕业生房租补贴,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给予最多2年的房租补贴,标准为6000元/年。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或30周岁以内)来我市就业,与民营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3000元,按月支付年内支付完毕。毕业5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七煤分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失业职工在我市辖区首次创业,初创主体为注册成立3年之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用工一人以上并按时支付职工工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核心就是“免、减、缓”三项措施:“免”,就是今年2月至6月,免征对应属期内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的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参照中小微企业给予免征。“减”,就是今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对应属期内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次减免政策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因此,不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享受减免政策企业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到生产经营问题,不在这次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内。

目前,2月份已缴三项社保费的退费工作完成率为100%,共计退费1327.58万元。通过测算,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合计将减免征收15865万元。

三、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6%),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同时,取消企业申报、提供证明材料和公示等环节,按照金保工程信息系统数据审核比对,点对点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来源:七台河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