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主惊了!右手放在副驾驶女子大腿处,被记6分?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可你亲眼看到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吗?这还真不一定……
网友爆料奇葩交通处罚
日前,有一位开吧吧友在车友圈爆料了一张交通违法信息通知的截图,让人看了之后啼笑皆非。
这位爆料人说,这张图是他在一个车友群里面看到别人发布之后自己转发的,也想求证一下是否真实。
根据这张截图上显示的交警大队名称,记者联系了湖州南浔交警,接警的民警表示,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可能有这样的交通违法处罚,而且传播这样的图片,对于当地交警、公安形象都会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对于网传图片,他们将进一步核实了解。
之后,南浔公安公共关系科的一位警官又致电记者,表示尽管图片模糊了车牌号码,无法进一步查证,但基本可以判断截图信息为不实信息,交警不可能以这样的理由处罚司机,包括图片显示的扣6分,也根本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内容。
类似谣言已多次出现
其实这种套路的谣言,并不新鲜:
搜索发现,类似的谣言在全国很多地方发生过,包括江苏泰州、杭州余杭、杭州西湖区、广东佛山、广西柳州、福建漳州、江苏无锡、安徽合肥、山东日照、浙江宁波等等。
这些谣言内容也是大同小异,所谓驾驶员右手放至副驾驶女子大腿处、胸口,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等等,其中,江苏泰州的造谣者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广东佛山的造谣者被行政拘留五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渠道越来越广、越来越迅速,与此同时,各种网络渠道,也成为了一些造谣的不法分子编造、散布谣言的土壤!但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如何识别谣言
一是看来源,相对来说,政府机构官方公众号、权威媒体机构、知名度较高的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信息因为严格的信息发布自审机制,以及对自身公信力的维护,所发布的信息可信度更高;
一个是看内容,诸如带有“不转不是中国人”、“转发保全家平安”等绝对化、祈求式、甚至带有迷信色彩语言的内容,其信息可信度就要打问号了;
再者,可以借助一些专业工具,比如微信的“微信辟谣助手”,如果您觉得某条信息有些夸张、猎奇,不妨先查证一下,而不是随手转发,成为散布谣言的助力者。
《我的汽车有话说》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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