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法院:任性撕毁封条 罚款10万促结案
近日,会昌法院对一家擅自撕毁法院封条企业进行10万元的罚款,并以此为契机,促成一起涉案金额达74.1万元的承揽合同纠纷案执行完结。
2016年5月,潘某、欧某与熊某、刘某因矿石破碎加工承揽纠纷诉至法院,后被依法判决熊某、刘某支付潘某、欧某赔偿款74.1万元。判决生效后,熊某、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潘某、欧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熊某、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并玩起了“躲猫猫”。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一套矿石破碎生产线可供执行。2019年11月,会昌法院对该生产线进行了查封,被执行人仍然无动于衷。可在其后不久,执行法官查看查封现场时,发现生产线上张贴的封条已被人撕毁,并被人使用过。经调查核实,该生产线被是被该县某石英砂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撕毁封条并使用的,执行法官对该公司进行了口头警告后,重新张贴了封条。不久后,该公司再次撕毁封条,并使用设备,对此,会昌法院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该县某石英砂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者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出具了悔过书,在了解潘某、欧某与熊某、刘某承揽合同纠纷案案情后,主动表示愿意帮忙出面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张某的调解下,熊某、刘某与潘某、欧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案件顺利结案。
来源:江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