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李平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平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李平简历:
李平,男,汉族,1962年6月生,安徽潜山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年09月至1981年07月在池州农校畜牧兽医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潜山县野寨公社、水吼区团委书记
1984年12月潜山县割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9年04月历任潜山县水吼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2年03月潜山县水吼镇党委书记
1993年01月潜山县副县长
1996年08月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5年08月至1997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04月潜山县委副书记
1999年05月怀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0年02月怀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08月怀宁县委书记
2004年01月怀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年09月至2004年0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09月至12月参加省委党校第1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12月枞阳县委书记
2006年03月枞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09月安庆市委常委,枞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05月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年07月阜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12年07月阜阳市委副书记
2013年03月阜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3年04月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11月阜阳市委书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
2018年01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阜阳市委书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
2019年6月,安徽省委决定,李平同志不再担任阜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来源:安徽人大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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