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是违法的!余庆四人共被罚24000元!

2019-11-02   余庆发布

2018年9月22日23时许,余庆县白泥镇团结村许家坝组的许某一与许某二两人,采取电鱼机电鱼的方式在白泥镇明星社区余庆河小神寨河段捕捞野生鱼约2斤,被群众举报后抓获。

2019年8月24日22时许,余庆县子营街道翠屏路张某某与敖溪镇指挥村下河组李某两人,携带自己从网上购买的电鱼机从余庆县城驾驶车辆至敖溪镇指挥村敖溪河(敖溪镇指挥村下河组)下河水段电鱼,二人到达现场后由张某某负责操作电鱼机电鱼,李某负责捡拾被电晕的鱼和泥鳅,两人共捕得渔获物共计3.6斤。


2019年10月17日,余庆县子营街道石羊湖水库



2019年10月24日,余庆县白泥镇干川水库下游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推行修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惩罚犯罪与修复生态的有机融合,针对已造成破坏渔业生态的事实,该院联合余庆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四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许某一与许某二两人于2019年10月17日在余庆县子营街道石羊湖水库投放共计12000元鱼苗生态修复;张某某与李某两人于2019年10月24日在余庆县白泥镇干川水库下游水域投放共计12000元鱼苗生态修复。

(来源:余庆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