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可否主张借款内利息和逾期利息?

2019-08-14   债务说法

现在很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很常见,那在起诉后能否要利息,这就有了许多的争议,法律方面是有着相关规定的。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可以主张的。

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

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主张权利之日起,被告应负偿还借款及利息之义务。”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可见,逾期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只要付款逾期,该项利息即依法产生,不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为转移,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守约方仍有权主张,法律对此予以充分保护。这是因为,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

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因此,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赔偿方式,只要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逾期收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债务人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款项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款项的利息损失。

从以上的信息可以看出,如果签署了借贷合同,但是却没有履行合同的条约,这样是属于违约行为,首先违约方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合同没有约定好利息怎么算,被违约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利息的偿还的,所以,签署合同以前,确定好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并且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条约,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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