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公交驾驶员 一女子获刑三年

2019-09-12   掌上怀化

2018年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后,各地“车闹”现象仍然层出不穷。怀化一女子在公交车上谩骂、殴打司机,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以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9月11日,该女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系鹤城区首例殴打公共汽车驾驶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

2019年7月1日9时许,周某乘坐27路公交车前往怀化市鹤城区石门乡附近,准备下车时因公交汽车司机未在站台停靠,遂与司机发生口角,随后周某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殴打司机头部,公交车失控撞上道路隔离带。当时车上还有10余名乘客,所幸司机及时刹车,才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对此,检察官提醒,逞一时之快事小,但危及公共安全事大,对此类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同时鼓励乘客“该出手时就出手”,及时制止不法行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