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曝光】三门峡交警曝光八月份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

2019-08-28     平安三门峡交警

一、尚某某,男,汉族,1967年03月26日出生,三门峡市湖滨区人

2019年7月28日14时08分许,尚某某驾驶悬挂豫M72007号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套牌车辆)沿崤山路由西向东行驶到黄河路交叉口处左转进入黄河路时逆行,与沿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尚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8.6mg/100ml,尚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门峡市公安局于2019年8月5日对尚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年8月6日对其刑事拘留,8月8日对其取保候审。

二、陈某某,男,汉族,1962年05月28日出生河南省陕县西张村镇人

2019年08月05日21时34分许,陈某某驾驶豫MN8582号普通两轮摩托车沿三甘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陈宋坡路段碰撞同向行驶的丁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陈某某、丁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陈某某血醇含量为:179.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三门峡市公安局于2019年8月14日对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8月19日对其取保候审。

三、郭某某,男,汉族,1982年04月29日出生,陕西省扶风县杏林镇人。

2019年08月01日20时54分许,郭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209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崤山路立交桥南侧100米处时,车辆失控摔倒,致郭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检测,郭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三门峡市公安局于2019年8月14日对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8月19日对其取保候审。

四、王某某,男,汉族,1964年06月22日出生,河南省义马市常村镇人。

2019年6月2日15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豫M83619号正三轮农用摩托车由南向东行驶至义马市石佛涵洞南侧涧河桥北时,与由南向北牛某某驾驶的贵FTZ896号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验,王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该案于2019年6月13日立为一般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王某某于2019年6月25日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侦查中。

五、毋某某,男,1971年10月30日出生,河南省灵宝市尹庄镇人。

2019年7月16日22时许,毋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灵朱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五亩乡庄里村水泥厂路口南约50米处时,碰撞行人杨某某,造成车辆受损、毋某某与杨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检验,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3.9mg/100ml。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此案件于2019年7月31日立案。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M-af2GwBJleJMoPM0qy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