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救命!......",11月7月15时许,香河县公安局蒋辛屯派出所院内跑进来一名高呼救命的女子。
值班民警立即跑出屋外,只见一名女子边喊边飞奔向值班民警的方向,其身后还紧跟着一名叫嚣着要揍她的男子,民警见状迅速将该名男子制服。经询问,该男子(贾某)是女子(刘某)的前男友,因感情不和,刘某与其分手,而贾某心怀恨意,于是跟踪刘某与其现男友徐某至某加油站,冲动之中,将下车加油的徐某打伤。随后又欲殴打刘某,遂一路追跑到派出所院内。
目前,贾某已被香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 案 说 法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小编点评:俗话说好聚好散,感情的事不能勉强,不管发生什么,切勿使用暴力手段来解决,否则必是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