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9年以来,沧县法院执行局在巩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和时代要求,回应民生需求,全体执行人员再接再厉,快结案,结好案,以实际行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再出发,近日,沧县法院执行干警苏明亮、刘晓营二人密切配合,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尽量快结案,实结案,仅仅五天时间连结三案,收到良好的效果和申请执行人普遍称赞。
赵某系山东临邑人,平时在沧县某橡胶厂打工,2018年的一天,赵某在工作时被滚烫的橡胶粉烫伤,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认定为工伤,评定为6级伤残,后经沧州市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橡胶厂除去已经给付赵某的保险赔偿款28万元外,还需给付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11万余元。后该橡胶厂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苏明亮、刘晓营二人在多次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沧县某橡胶厂名下有大额财产,在将其名下的账户依法冻结后,他们二人根据案件的特点,分析到该橡胶厂正在运营,平时经济效益尚可,应该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执行人员决定加大对橡胶厂负责人王某的传唤力度,经多次传唤,执行人员及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从将该企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其以后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讲到申请人遭受损害后的艰难处境,又讲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应当做诚信经营、遵纪守法的表率等诸多方面进行教育、释明,终于使王某认识到将心比心,表示非常同情赵某遭受伤残后的痛苦,同意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履行义务,经过数次调解,2019年8月15日,王某将本案执行款11万余元按标的一次全部履行到位,一件棘手的工伤赔偿案件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和对案情的精准分析、执行措施的有效威慑下顺利执结,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保障了民生,促进了经济发展。该案的执结,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及时充分的保障和实现,再次彰显了执行干警执行攻坚的信心和决心,赵某在领取执行款时连连称谢,表示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力的执行,才让一个身受伤害、身处外地的打工者及时获得补偿和慰藉,感受到了家人般的温暖。
进入8月中旬以来的仅仅五天时间里,在苏明亮、刘晓营二人的密切配合下,在兄弟庭室的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加快办案进程,连续实际结案3件,另外2件分别是交通事故赔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2件案件也都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上述3件案件实际到位金额40余万元,上述案件的快速执结,为及时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作出了贡献,赢得了人们的普遍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