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一女子阻碍施工,还辱骂、踢打民警,最后被行政拘留10日!

2019-07-22     平安韶关

南雄一女子为了阻碍施工

不但不听民警劝导

反而辱骂、踢打民警

最终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20日上午,南雄市公安局乌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省道342线至贵路路口阻碍工人施工,请求出警处理。该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因省道342线扩路,需要把至贵路路口标志性的石头往内移动,但至贵路口某店铺女主董某不肯让工人将石头放置在指定位置,阻碍工人正常施工。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民警上前劝导站在石头旁的董某离开,董某不但不听民警劝导,还采取辱骂、踢打民警等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为了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有力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南雄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并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当天晚上8点多,专案组民警将董某强制传唤至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审讯,董某对其辱骂、踢打出警民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董某妹因涉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南雄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主动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一时冲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这不但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还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南雄市公安局对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厉依法打击各类袭警、扰警、辱警的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来源:南雄公安

编辑:蓝洁雯

责编: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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