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店虚假宣传,罚款1.9万元!去年萧山受理投诉举报3.07万件!

2020-03-16   萧山发布

本文鸣谢区市场监管局

“12315吗,我要举报!我怀疑xx网店卖给我的日本小林洗眼液是假货,我用了之后觉得很不舒服......”

这个看起来很小的消费投诉,让当事人自食恶果,经过调查,日前,区市场监管局向城厢街道的网店老板金某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没收该网店的产品和非法所得后,对其罚款1300余万元

随着网络消费的兴起,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网络消费相关的投诉数量也在逐年增长。据统计,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07万件,绝大多数是消费投诉,其中涉及网络交易投诉量过万。

遇到假货、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要积极维权

“我爸网购花1000多元买了个消毒液机器,说是能给家具和给类水果蔬菜消毒,安在水龙头上,喝了水还能强身健体,老人家肯定是被骗了。”日前,区消保分局的沈忠桥接到一个投诉电话,主题是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事公司对各种宣传并无事实依据,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最终,投诉人杨先生得到了退款,该公司也遭到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每次听到包治百病、强身健体这样的词,我们就心中一咯噔,在网上,这样的虚假宣传太多了,偏偏在老年人群体中很有市场。”沈忠桥说,“在网购投诉中,消费者经常能遇到假货、虚假宣传的情况,使用效果不对,翻翻看也没有标签,这个时候就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若都是息事宁人,那网店骗的人会更多。”

消费者在网购中还经常遇到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瓜沥镇的王女士最近总接到骚扰电话,她怀疑自己的信息是在登录某教育培训机构的APP为孩子预约课程后泄露的,不堪其扰之下,她不知道该向谁举报。

事实上,从去年起,我区就启动了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别是在教育培训、房产租售、汽车保养、房屋装修、美容健身等行业领域,切实关注大力查处电话营销、APP运行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

截止到去年底,共立案调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案件19件,查获教育培训机构非法收集杭州各区及萧山部分中小学学生及家长信息68200余条,查获房产租售、装饰装修等领域涉嫌非法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13300余条,查获汽车4S店、汽车维保等涉嫌非法使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个人信息3500余条。同时,我区制定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统一量罚标准,保障同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与合理性。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个人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可以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积极维权

外卖投诉主要是食品中有异物

外卖正在逐渐成为年轻人新的生活方式,从买菜、购物到一日三餐,在越来越依赖它的同时,不少人心中也有担忧:“就是担心食物不干净,毕竟网上看不到店铺的环境,也看不到操作间。”

龚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工作日中午,他在外卖平台点了个小炒,结果大吃一惊:“这家店是黑店!我点了外卖,送过来发现包装里有十多只蟑螂!”龚先生第一时间在外卖平台和商家沟通,发现商家无回应、不处理,于是他打了“12315”投诉举报热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对举报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操作间有蟑螂爬动,卫生状况差,责令其停止营业进行整改,采取措施除虫清洁,并当场监督其关闭外卖平台上的店铺,经验收后方可恢复运营。

在网络消费投诉中,外卖投诉相对较少,涉及金额也不大,主要表现为食品中有异物,这说明我区的外卖店铺整体较好,但也存在个别店铺卫生情况不达标,对质量把控不严的情况。

消费提示:

选择靠谱的平台和电商,对一些微信公众号、网店,要确认资质,了解评价情况,谨慎选择;

选择商品要货比三家,不要贪小便宜,看清是否支持无理由退货及退换期限;

商品价格要看清,仔细查看商品计价方式和总价,红包、优惠券、满减活动、抽奖活动等具体优惠宣传内容;

交易证据要保留,为维权留下充足的证据;

个人信息保护要重视,尽量使用电商平台官方聊天工具进行沟通,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

维权要讲方式,网络交易产生纠纷,第一时间与卖家协商解决,可以立即向网购平台发起投诉,也可以或向消费者组织投诉,仍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根据商品、服务涉及领域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投诉举报。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你有维权意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