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向小编抱怨说
这几个月工作压力比较大
想休个年假出去放松一下
老板却不肯批假
理由是最近忙不过来
关于年假的问题
小编之前也遇到过很多:
“入职一年才有年假?”
“年假不休就作废?”…
大家对年假
似乎都还存在着误解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答疑解惑啦!
什么是年假?
在回答这些问题前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
什么是年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是法定年假的天数。
法定年休假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具有强制性
它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
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一样
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性质
只有在以下5种情况下
职工才不享受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司不批年假怎么办?
那么像小编的朋友一样
遇到不批假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实年假确实是由
公司主动统筹安排
但实践中经常以
“员工申请,公司批准”的形式进行
企业可以在不影响
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
安排职工休年假
但是,如果遇到大家同时请假
或者员工所在岗位
具有不可替代性
休长假将影响
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
企业可以不批准年假申请
但必须在该阶段工作结束后
尽快安排年假
关于年假的其他问题
小编也搜集了一些
关于年假常见的问题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说不定什么时候也会碰到
案例1:刚入职不能享受年假?
最近刚换了一份新工作
咨询薪资福利时
公司却说只有入职满一年
才能享受年假
这种说法合理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因此,假如能够证明
两份工作之间的连续性
说明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
也是可以享受年假的
案例2:去年年假还可以休吗?
由于去年工作太忙
还有五天的年休假没休
前两天打算休去年年假时
老板却说去年年假没休
已自动作废了
去年年假还可以休吗?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
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
年假不存在“自动作废”的说法
去年的年假还是可以休的
假如公司没有安排的话
也必须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案例3:春节多休假等于休了年假?
公司在今年春节
安排员工休息了12天
春节回来后才告知
其中有5天属于年休假
但是公司当时既没有通知
也没有支付那5天的工资
多休息的这五天能算是年假吗?
公司享有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权利,但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延长春节假期进行年假安排的事宜,同时应考虑员工本人意愿。
其次,年休假是带薪假,休假过程中公司务必发放工资。
上面的案例中
由于没有满足
“提前通知”和“发放工资”
两个条件
因此并不能算是休年假
而只能看作公司福利
案例4:休完年假不能享受全勤奖?
休完年假回来后
发工资时发现全勤奖没了
老板说,不休年假才属于全勤
只有全勤才有全勤奖
年休假是《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所享有的法定假期,不应在“全勤”的考核范围内。
而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看清楚啦
休年假不影响全勤评奖
只要职工不存在旷工、
迟到早退等情形
应给予全勤奖的认定
用人单位不应以
“无法享受全勤奖”为由
间接阻碍员工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是我们的法定假期
作为职工的我们
应该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
积极主动享受休假权
希望大家都能开心休年假呀
文章来源:深圳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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