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7年的漫长等待,Cory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终于到手。她在办理“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时,还顺便注销了内地的户口。
不过,当她要卖掉自己名下的上海街铺,却遇到了一个拷问她灵魂的问题——你怎么证明这个店面是你的?
原来,Cory注销上海的户口之后,内地就没有“Cory”这个人了!
那么,之前Cory用内地身份申请、登记、办理房产、工商、存款账户、股票账户……怎么办?
相信Cory的问题,很多办理香港身份的人都会遇到。
其实,如果想要处理原内地身份名下的财产,有一项手续必须办理,那就是——“同一人”公证!
“同一人”公证
顾名思义就是证明香港身份证(回乡证)上的人,和内地身份证上的人是同一个人。
怎么办理“同一人”公证
具体操作是,由具有委托公证资格的香港律师(即“委托公证人”)出具公正文件,证明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上的人,与内地身份证上的人为同一个人。
凭借这份公证文件,当事人回到内地有关部门或机构办理有关的诸如变更登记等手续。
办理公证,所需的身份文件包括以下4项:
1)香港居民身份证正本(供核对并制作复印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本(回乡证)(供核对并制作复印件);
3)原港澳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及最后签注页复印件;
4)原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申请人需要当着律师(委托公证人)的面,签署声明书。声明书内容大概就是“现在的我就是从前的我”。而以上要求准备的4类身份文件就会用作声明书的附件。
在经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后,律师(委托公证人)会将公证文件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签(中国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单位,简称“中法”)。
只有经“中法”加签后,公证文件才能在内地使用。
身份文件的替代文件
有时候,情况很尴尬——申请人没有保存所需身份文件的复印件(特别是港澳通行证和内地身份证),然后证件还注销了!
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有方法解决:
1. 如未保存原港澳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及最后签注页复印件,申请人需向香港入境处申请领取人事登记事项证明书作为证明
2. 若未保存内地身份证复印件,则需前往原户口所在地领取户籍证明。
“同一人”公证的收费
一套最简单、最标准“同一人”公证文件目前的报价大约为3600元港币(上下浮动200元),一般包含两地身份证明。
如果因情况特殊而增加律师(公证委托人)工作的,价格可能会上浮。
另外,如果同时需要公证多份文书,可要求同时出具额外的正本公证文书,费用大约为每份800元-1200元港币。
“一事一证”原则
凭“同一人”公证在内地办理有关手续,原则上要求“一事一证”,因此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需要办理手续的项数,确定所出具正本公证文书的数量。
(当然也有重复利用的情况:比如在同一个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几套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则有可能可以只用一套公证文件办理)
这里强调一下,额外正本公证文书必须在办理公证手续时,同时提出!
如果事后再另外要求出具公证,律师就会视作重新办理,费用会按标准价格计算(即上述大约港币3600元的费用)。
(公众号同名:银河港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