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疫情形势,重点做好全年生产计划调整、放养前准备和苗种生产、放养以及养殖管理等工作。
1.适当调整生产计划。由于目前省际道路交通受阻或不畅,苗种生产企业要立足本地需求合理调整苗种生产计划,养殖主体要根据苗种供应和产品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品种结构和养殖模式,改养省内或属地周边县区能够提供苗种的品种,要适当调整全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做好放养前期准备。产品起捕后要进行晒塘、清淤,并在苗种放养前十天用生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放苗前一星期加注新水60cm,采用“肥水宝”等进行培育水质,使池水呈现淡绿色或茶褐色,透明度为30cm左右。稻田养殖小龙虾要做好低温肥水防苔、水草定植、暖春浅水育早苗工作。
3.适时开展苗种放养。适当延后放苗时间:如因疫情管控影响放苗,可适当延后放苗时间。根据往年生产统计及实验数据,适当延后放苗对鱼虾类生长及规格无明显影响。苗种选购:非本场自繁苗种,在疫情期间可先行电话联系,待疫情过后,交通、物流恢复正常再行开展。选择品种纯正、规格整齐、体质健壮、活性强、健康无病的苗种,购自正规苗种场,有条件的要进行苗种检疫,且尽量选择较大规格苗种。苗种投放:苗种在入池前要进行消毒处理,投放时操作小心,动作轻快;选择晴天的上午和池塘的上风口操作,待包装用水与池塘水温基本一致后,再将苗种投放入池塘。同时,根据池塘条件、养殖模式和管理水平等,选择适宜的放养密度。
4.加强疫病防控。春季鱼类水霉病、烂身烂腮等细菌病多发,应加强水质消毒、调节工作,采取投喂饲料等增强鱼类免疫力措施,减少鱼患病死亡,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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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摘:文中水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