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三人非法买卖穿山甲被拘!

2019-07-25     顺德警察

众所周知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可偏偏有人为了一己私利

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动物

结局可想而知

愤怒!三人非法买卖穿山甲被拘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穿山甲案件,抓获嫌疑人3人,起获活体穿山甲1只。

在广州某饭店工作的李某时(男,26岁,汕头人)听他人说穿山甲对身体很补,欲购买一只宰杀吃了试试。李某时遂问采购商李某东(男,36岁,湖北人)是否有穿山甲卖,得到了对方肯定的回复。李某东同意后便找到肖某(男,45岁,湖南人),让其帮忙留意。

肖某从上家以70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8斤的穿山甲,并与李某东约定在南海区某市场进行交易。7月4日早上,李某东以7743元的价格从肖某手里购买一只穿山甲,并在11时许在市场以979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时。交易完成后,乐从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并对肖某进行追踪抓捕。最终,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东、李某时、肖某的行为构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起获的穿山甲已被移交到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目前身体状况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保护的义务

请勿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杀害

如见到贩卖穿山甲的不法商家

请及时报警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需要每个人从自己做起!

编辑丨海琼

校对丨梓良

审核丨运腾

素材来源 | 乐从派出所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Kc62LWwB8g2yegND01S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