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万众一心迎挑战 众志成城战疫情

疫情当前,万众一心!

这是一场全民战役!


01


若有战,召必参,战必胜!

疫情面前,警察不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吕梁公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应对,配合卫生等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加强社会面防控、公安检查站查控,做到联防联控点设在哪里、疫情出现在哪里,民警就第一时间第一批到达哪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全力守护平安吕梁。


我们愿意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线战斗,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们时刻准备着,若有战,召必参,战必胜!为迎接抗击疫情战斗的胜利,贡献力量。



请战书上鲜红的指印


是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坚硬的盾牌


“工作需要爸爸,不能陪你过生日了,祝宝贝生日快乐,健康快乐成长!武汉加油!中国加油!”1月31日,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郭烽炜的一条朋友圈动态,一经发布,便被大家纷纷留言点赞。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连日来,郭烽炜始终坚持奋战在防控疫情一线。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从接到命令奔赴一线执勤那一刻开始,他就主动“自我隔离”。


“相信党中央,相信我们的医护人员,我们一定能够控制住疫情,打赢这场硬仗!”和郭烽炜一样,成千上万名战斗在疫情一线的吕梁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舍小家顾大家,在疫情防控一线默默奉献,矢志与全市人民戮力同心,坚决打赢打胜疫情阻击战!


02


警为民、民拥警。

在民警为群众守护平安时,

群众也同样记挂着公安民警们!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考验,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快速反应,主动靠前、参与防控,严格执法、维护稳定,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展现出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和优良的纪律作风,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坚定了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你们的付出


百姓看在眼里


记在心里



从正月初三以来,五名年轻人(两男三女)自发来到信义高速口疫情检查点,把汉堡和热饮送到奋战在信义高速口疫情检查点的工作人员手中。未留姓名和联系方式,默默离开。


白晋霞

如果白杉还在,他肯定和大家一样,并肩战斗在防控疫情第一线!


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咱们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积极进行疫情监测、排查和预警工作。联防联控点设在哪里、疫情出现在哪里,咱们民警就第一时间第一批到达哪里,我深受感动。特别是看到全国公安战线有民警殉职在疫情防控一线,我极其心痛!


防控疫情是一场严峻斗争,正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我们一定以白杉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守土尽责,勇担使命,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一定能赢!

1月30日,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白杉的妻子白晋霞,主动联系吕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安林,希望替白杉为全市公安民警捐赠一批医疗防护用品。由于短时间内无法购置防控疫情需要的大量防护服、护目镜和口罩,白晋霞又提出希望捐赠3万元人民币,帮助全市公安民警共同抗击疫情,被李市长婉言拒绝。

疫情无情

人间有爱

群众们的拳拳爱心

温暖了所有逆行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民警的心!

03


抗击疫情,

并非只有守望相助的温暖,

亦离不开挥向违法犯罪的利剑。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却在网络上发布有关疫情的不实、不当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引发民众的恐慌情绪。近日,吕梁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余名在网上发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不当信息者。

典型案例

1

1月24日,文水公安在工作中发现,有网友在网上发布“文水县共排查出从武汉返回文水县的学生和打工人员计120人,发现5人出现高烧,疑似病例,已隔离治疗”的不实信息,引发大量关注和担忧。


经查,李某(女,55岁)将朋友群的“关于河南省伊川县冠状病毒疫情排查及病例紧急处置情况”信息修改成文水县的疫情虚假信息并转发在网上,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李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文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

1月25日,柳林网民贾某某(男,32岁)在微信群中发布了“最新消息:柳林一例已确证的病人,住于柳林镇家属院内,请家人们出门一定带口罩,尽量不参加各种聚会”的不实言论,柳林县公安局依法对贾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贾某某本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也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删除网上相关不实言论,承诺今后不再发此类不实言论,依法文明上网。

3

1月29日,汾阳公安在工作中发现,有网友在网上发布““吕梁现在有四例,某村就有三例”的不实信息,引发大量关注和担忧。


经查,1月28日,程某某为了警示村民,引起村民对此次疫情的重视,运用道听途说的信息编造了虚假疫情内容,并在该村微信群内进行了发布,短时间内该微信被大量转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晚上20时许,程某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果,立即删除了信息并在微信群内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

目前,汾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其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谢谢你们的关心

你们的支持让我们更有力量!

疫情就是警情

防控就是责任

吕梁公安一往无前

守护在您身边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