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5)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截止12月24日,乐山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这也是乐山优良天数首次突破300天。
随着乐山秋冬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年初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基本消除。9月、10月、11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个月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为国家排名以来的首次连续排名前20。特别是今年11月,是我市多年来在秋冬季收获的首个100%优良月。
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12位;水质国控断面达标率100%,省控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全年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今年以来,乐山坚持绿色发展,依托“一总部三基地”,推动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和取缔“散乱污”企业,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协调联动,有序推动企业“退城入园”“退岸入园”。自2017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乐山全面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起污染源“一张图”“一套数”管理模式;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建立“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分区分类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五通桥区污染源普查国家试点通过国家、省试点评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取得初步成果。目前,我市已建成微型空气自动站47个,完成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试点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考核监控点位数据传输率、有效率全面达标,考核数量居全省第二。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来源:乐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