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天微暖花未开,让人期待的三月还是如期而至。
3月1日,有一件影响中国大部分“房奴”的事情也开始了,那就是房贷利率正式实施重签。
2019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宣布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相关事宜,其中转化启动日期定在了今年的3月1日,在当时引发了房圈人士激烈的讨论。
但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的在抗疫防疫的事项中。相信很多人,如果不是收到了银行的通知,压根就忘了利率转换这件事。仿佛突如其来的通知,让许多房奴摸不着头脑,也很纠结这利率转还是不转。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聊聊LPR转换的二三事。
何为LPR转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LPR的概念。
LPR一般指贷款基础利率,又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2013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从2019年10月8日起,新增房贷利率参照LPR执行。
接下来,我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对这次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一些基本知识点,做一些科普。
*转换的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转换的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转换的方式:
1.转换为固定利率。
2.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转换的次数: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哪些贷款不需要转换: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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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如果路人甲选择固定利率,此前他以基准利率4.9%签订20年房贷,已还款4年,还剩余16年,则未来的16年,均按照4.9%还贷款。
还是这个路人甲,选择了LPR±基准加点的方式还剩余贷款,剩余年限16年,按照2019年12月LPR确定基点为0.1%【基准加点=目前贷款利率-2019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即:4.9%-4.8%)】,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周期为一年。那么未来的16年,他的房贷率为【前一月五年期以上LPR+0.1%】。
有个幸运的路人乙,贷款时拿到了利率七折的优惠,在其余条件均不变的情况下,他的基准加点为-1.37%,简单来说他未来的房贷利率为【LPR-1.37%】。
有个不太幸运的路人丙,贷款时利率已经按上浮10%执行,在其余条件均不变的情况下,他的基准加点为0.59%,他未来的房贷利率为【LPR+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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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转还是不转?
讨论之前还有一个知识点要强调,本次利率转换的时间为3月1日到8月31日,符合转换要求的人,有六个月的时间考虑。且转完之后,并非马上执行,而是要等到下一个重定价日才能执行新利率,也就是说最快也要等到2021年1月才能开始按新利率还贷。
有些贷款人,如上文举例的路人乙一样,在买房贷款的时候特别的幸运,赶上了房贷利率有折扣的年代,所以他们特别的纠结,转成LPR之后,执行利率是不是再也不会这么低。
其实通过举例,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享受到折扣的,还是按上浮执行的,基准加点确定之后,未来无论LPR怎么变,折扣和上浮的点都是一样的。这点跟如今按基准利率变化基本是一个意思。
如果不转LPR,按照目前的固定利率执行,那么未来无论LPR如何变化,都跟自家的房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用某个圈内媒体分析的话说,“以后降息的话,任何房贷便宜都跟你无关了”!
但也有人会说,如果LPR一直走低,当然是转了比较好,如果LPR持续走高呢,是不是还是固定利率比较划算。
确实任何事都是一体两面的,LPR不一定只降不升,如果LPR调高,房贷利率也会随之上升,这也是目前“房奴们”纠结的点。
未来一段时间LPR将会是个什么状态呢?
*招商银行整理的过去七次LPR报价数据
从过去七次报价来看,目前LPR处于一个相对稳定整体呈现下调的趋势。
而受到新冠肺炎的影响,2月份以后,相关部分在强调“房住不炒”的同时,也明确了金融等政策对于抗击疫情的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LPR报价都将维持一个相对较低水平,甚至还会有一定的继续下调的空间。由此可见,转为LPR+基准加点的利率方式,未来月供减少将是大概率事件。
当然,每笔贷款的情况都不同,每个还贷人的经济状况也不同,与其跟风的转或者不转,倒不如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多多考虑,毕竟现在距离八月底还有将近半年的时间,至少可以再看几次LPR的报价。
不过有一点,无论如何一定要自己做决定,千万不要让银行帮你选,机会只有一次,还是要自己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