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今天正式公布《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今后,浙江将依法严惩袭警、辱警等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浙江省公安厅发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浙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8年相关案件3300多件,被侵权民警4100多人,其中8名因公牺牲,5名辅警因公殉职,140多名民警、辅警因公负伤。
省公安厅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刘永明介绍说,这次发布的工作办法,对侵犯民警执法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及处理做了明确和细化。《办法》规定,今后对于拒绝接受民警检查、盘问,不听劝阻,或者拉扯、辱骂、恐吓等其他妨碍民警执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袭警辱警、妨碍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浙江公安坚持‘零容忍’。我们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跟每位百姓应该说是息息相关。民众在遇到民警执法当中,要积极配合协助我们警方的工作。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也就是维护国家的法律的权威。”
刘永明说,与公安部的《工作规定》相比,我省的工作办法适度扩大了保护范围。“从实际出发,补充明确民警的其他亲属为保护对象,将参与执法执勤的职工和支援我省工作的外省民警、学员警等一并纳入我省维权工作对象范围。”
附: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
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省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由督察长为主任,警务督察和人事训练、新闻宣传、情指联勤、治安、刑侦、法制、警务保障、网安及警察协会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维权办)设在警务督察部门。
第四条 设区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当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队,健全组织机构,配强专职力量。
第五条 维权委是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议有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专家组审查存在较大争议的民警行为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对民警因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责任追究且有异议的情形进行审核。
第六条 维权办是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本级维权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同级公安机关各成员单位开展维权工作;分析研究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行为的规律特点,加强安全指引和预警提示;督办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突出、敏感案(事)件;受理调查因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责任追究且有异议的复核申请;为受到侵犯的民警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承担维权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维权委各成员单位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承担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责任。
(一)人事训练部门
1.聘请专业人员,在必要时对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侵害的民警及其近亲属开展心理干预和治疗;
2.对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侵害并符合优抚条件的民警,做好抚恤工作;
3.组织开展教育训练,加强民警基础体能、基本技能、常见警情处置、现场警务指挥等警务技战术训练,提升民警安全防护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
(二)新闻宣传部门
1.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新闻发布机制,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维权工作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报道,引导维权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意识;
3.对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处置、办理工作中事迹突出的民警予以表彰奖励;
(三)警务保障部门
1.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制度并落实抚慰经费;
2.保障一线民警警务装备、防护器材等物资的配备。
(四)警务督察部门
1.对民警在执法执勤现场受到的不法侵害,视情派员赴现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核查相关情况;
2.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信息;
3.受理、核查、复核民警及其近亲属的维权申请;
4.协调督办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做好澄清正名、慰问救济工作。
(五)情指联勤部门
对接到的民警受到不法侵害案(事)件警情,针对不同情形,指令相关部门按照预案依法快速处置,并通报警务督察部门,视情通报网安、宣传等部门。
(六)治安部门
1.办理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行为案件,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依法处置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警情,对被威胁恐吓、跟踪骚扰、人身和财产受侵害的民警及其近亲属实施保护,对行为人落地查证、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3.办理一般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刑事案件。
(七)刑侦部门
办理行为人构成严重暴力犯罪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网安部门
1.掌握维权案(事)件舆情,对互联网上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信息进行巡查,即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配合办案部门做好相关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
2.根据“三同步”机制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加强涉警谣言查处,澄清事实真相。
(九)法制部门
1.根据维权案(事)件情况的复杂程度、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视情提前介入,加强审核把关,对案件定性、取证、处理等进行指导;
2.支持民警及其近亲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民警因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时或者其他必要情形下,在职责范围内为事件的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法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