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JHCG2020-0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维 孙 波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1561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联系方式:位望 0411-843841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永维 孙波 电话:0411-88156193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动态检查合格),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要求: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检察机关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资质证书(须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动态检查合格签章页)、项目总监资质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