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执法 拘留五日

2019-07-20   抚州日报

本网讯(王晖、见习记者 郑莹莹)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铁骑中队中在临川大道永惠饲料厂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三轮载货电动车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移交上顿渡派出所处理。当天,驾驶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当日上午9时许,临川区临川大道永惠饲料厂路段,一辆三轮载货电动车违规载着一名小孩迎面向执勤民警驶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人刘某明,男性,52岁,金溪县浒湾镇人。当民警指出其违法的危险行为后,令其关闭电路下车接受处罚时,刘某明突然情绪激动,口出污秽之辞,辱骂交警,并企图强行驾车离去。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警告、口头传唤和控制带离。过程中,刘某明更是疯狂辱骂,并对交警工作人员进行推搡、撕扯、击打,造成两名工作人员受伤。在数名交警的合力控制下,刘某明被强制传唤至上顿渡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调查中,刘某明对自己的交通违法和妨碍执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