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清晨6点,阿斌(化名)在代驾平台上接了一单生意,是从跃进路上的某酒吧驾驶一辆灰色的别克小轿车到社湾村村委会,叫代驾的是一个年轻男子,接过钥匙后,阿斌开始了他的代驾服务。
车辆行驶到静兰桥东闸道,检测西路入口附近的时候,男子要求停车解决生理问题,并终止了阿斌的代驾服务。费用结清后,阿斌骑上电动自行车离开了,可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结束服务不久后,男子竟自行驾车撞上了晨跑的路人。
事故发生在距离中止代驾地点300米左右的地方,清晨的道路上只有零星几个晨跑的路人,事故发生得十分突然,“嘭”的一声,一名晨跑的男子被撞倒,躺在道路的边缘,头部受伤血流不止,周围的路人立即拨打110、120。
接到报警,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将肇事驾驶人控制。经医护人员查看,男子伤势较重,当场死亡。现场勘查后,民警将肇事驾驶人带回大队进行讯问。
经查,驾驶人姓兰,今年22岁,2018年8月31日首次申领C1驾驶证,目前仍处在实习期。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兰某体内血液含量为1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讯问室,兰某交代,15日凌晨1点的时候,他和朋友到位于五星街的某酒吧喝酒,据他回忆,当时喝了有6-7罐容量为500ml的啤酒。凌晨3点,感觉酒没喝够,兰某又找了代驾开车,和友人来到位于跃进路的某酒吧继续喝酒,期间又喝了4-5罐容量为500ml的啤酒,直到清晨6点酒吧打烊,他才叫了代驾阿斌将他送回位于社湾村的住所。
在检测西路入口附近中止代驾之后,兰某想要自行驾车回家,没想到,才开出300米远,就撞上了正在晨跑的男子杨某。回忆事发时驾车,兰某称并没有注意到在一旁跑步的杨某,直到事故发生他才意识到自己撞了人,于是缓慢靠边停车。“我知道酒后开车不对,当时也是喝多了醉了,行为也不受控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中止了代驾,自己开车结果出了事故”。
22日,根据调查的结果,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道路通行规定行驶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认定兰某在此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认定前,驾驶人兰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故之后留给人们的只有唏嘘和警醒,如果兰某谨遵酒后不开车的铁律,没有中止代驾服务,没有以身试法酒后开车,结果就会截然相反,悲剧就不会发生,两个家庭就不必承受巨大的痛苦。无独有偶,就在21日晚上,南宁市同样发生了一起因为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引发的2人死亡、7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这一个又一个惨痛的案例希望能敲响警钟,提醒每一位驾驶人酒驾猛如虎,希望大家都能拒绝酒驾,安全行车。(文/韦慧 图/潘庆祥 梁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