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辆
好比一颗“流动炸弹”
不仅令其他车辆望而却步
其驾驶员更是得一路小心谨慎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将不堪想象
如果运输危险品的车辆
又是由货车改装而来的
那危险指数更是高到爆表
近日,在深圳盐田
就有一辆非法改装货车出事了
非法改装车侧翻还漏油
3月22日19时40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盐田隧道有车辆侧翻,现场有油渗漏。
接报后,深圳交警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防护并做好取证工作。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侧翻在两车道之间,隧道内散发着浓烈的柴油气味,而当现场民警寻找该车司机时,却发现“人去车空”!
肇事司机竟然逃跑了!
民警随即调取公共视频,视频中可见,该货车发生侧翻后,肇事司机不顾自身安全,在隧道内徘徊,随后更是不顾车流随意穿梭,最后逃离现场!
发生事故后为何第一时间不是报警,而是选择逃逸?
经调查,该肇事轻型厢式货车属于挂靠车,登记所有人为深圳市豪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车辆所有人为陈某建,即肇事司机,并且该案还涉嫌非法改装货箱运输柴油。
警方48小时内破案!
3月24日10时许,民警联系肇事车辆所挂靠公司车辆管理员到深圳盐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15时许,民警前往肇事司机陈某建的住所,对其进行调查,并送达事故处理通知书和传唤证。
3月24日18时许,肇事逃逸司机陈某建迫于压力,到盐田交警大队自首。交警在案发后48小时内成功侦破该案件。
据肇事司机陈某建交代,其在行车中发现刹车不太对劲,就想着开到盐田再进行修理应该也不会出事,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肇事司机将面临拘留!
违法还想逃?
逃肯定是逃不了的
还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记12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处两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肇事司机陈某建将面临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该车辆挂靠公司被警方纳入
“隐患清零”行动名单内!
此外,交警对挂靠公司法人、车辆实际所有人、驾驶员针对车辆挂靠情况、车厢非法改装情况、柴油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嫌非法买卖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调查。经查,民警发现该挂靠公司存在不少问题:
- 该公司名下共有153辆挂靠货车,其中车辆状态属于“违法未处理”有16辆、“达到报废标准”有13辆;
- 安全生产台账记录不及时,内容空洞,未如实记录车辆实际情况,对挂靠车辆无法实际控制,典型的“挂而不靠”。
对于该公司存在挂而不管,未落实主体监管责任的行为,交警通报至相关部门查处,并将该公司纳入“隐患清零”行动名单内!
如遇隐患重点车辆上路,请立即举报!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严厉打击
驾驶有隐患的重点车辆上路
市民朋友们在路上遇见这类车辆
请不要犹豫,立即报警!
厅哥提醒
非法运输柴油一旦造成事故
轻则造成损失,重则危及生命
广大单位企业及个人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
不顾安全做出违法害人害己之事!
来源:平安南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