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
泰安市发改委网站发布
关于调整京沪高铁泰安站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
试行1年
泰发改价格〔2019〕340号
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关于调整京沪高铁泰安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泰高广管办〔2019〕4号)收悉。为加快车辆周转,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缓解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京沪高铁泰安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Part 1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
(一)计费单位。
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停车收费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20分钟按20分钟计算。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一日(24小时)的,以日为单位。
(二)鼓励即停即走,实行累进递增收费。
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快速接送客的免费停车时间为20分钟(含),车辆停放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
Part 2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收费标准:
20分钟(含)免费,21—40分钟(含)2元/辆,41分钟后每20分钟加收3元/辆。
(二)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1年。期满前2个月报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