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合租办公楼,支付的水电费,用什么入账呢?发票抬头不是自己公司,影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九条规定:“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共用水电表的企业支付水电费,可以拿
开给房东的发票复印件
水电分割单
作为入账凭证,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下面给大家水电分割单的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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