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日起,对所有返渭(乡),来渭人员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在临渭区内无固定居住场所的,由区应疫办社区防控组指定医学观察点,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通告!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来源:临渭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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