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猪友巴巴
农村宅基地新规,“多宅”难题终迎解决,农民拍手叫好!不妨看看
农村宅基地,过去一段时间里,由于土地管理的混乱,宅基地乱象频出,有些村民家里子女长大却申请不到宅基地,而有些人早年间却申请了多处!一方是对宅基地迫切的需求,另一方却是宅基地空闲,出现了浪费的现象!随着农村土地管理的深化,土地管理的制度也更加的完善,“一户一宅”也逐步的深入人心!目前,宅基地确权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的进行,2020年底前,将妥善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逐步的将“不动产权证”发放到农民手中!不过,对于“一户多宅”的现象,除了特殊情形外,或难以确权,获得“不动产权登记证”,这势必会影响将来宅基地腾退,以及拆迁补偿的问题,因此,“多宅”农民担忧!
当然,对于“一户多宅”现象,有种情况却是合法的,比如说,自己本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继承或被赠予其他村民的合法房屋的,根据“地随房走”,村民也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被认定为合法,并能获得确权!而对于本身“一户多宅”的问题,如何破解这项难题,在笔者看来,宅基地新规中,或许可见看待解决办法!
一、分户实现宅基地的确权!
“一户多宅”制度下,“多宅”农民,可通过分户进行确权!不过,这也是有要求的,比如说独生子女不能分户!子女长大各自成家,本来一个户口的,可以通过分户进行宅基地的确权!
二、“多宅”农民可通过村集体内成员之间转让实现“一户一宅”!
宅基地不允许非本村集体内成员买卖,但是对于村组织集体内成员,可以相互转让或赠予!目前,很多地方的农村,新增宅基地越发的严格,有些村民子女即将长大成婚,却还没有宅基地,因此可以购买村组织内成员“多宅”农户的宅基地,实现两者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三、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些农民进城买房了,家里的宅基地闲置了,可以通过宅基地的有偿退出获得一定的补偿!对于“多宅”农民来说,倘若,不能通过分户、转让、赠予等方式解决宅基地“多宅”问题,可以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实现“一户一宅”!
不过,问题是,宅基地有偿退出,资金从哪里来,这是难题!毕竟,并非每一个村集体经济都发展的不错!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呢?据了解,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或将改变这一劣势,随着农村土地价格提升,农村闲置宅基地也转换为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在“同权同价”下,必定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而有资金循环实现宅基地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新规,“多宅”难题终迎解决,农民拍手叫好!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评论,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