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编办创新三举措依法界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权限

2019-08-23   铜仁组工

铜仁市创新运用“三项举措”

依法界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权限

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层级,切实防止多头执法、执法扰民,近日,中共铜仁市委编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印发了《铜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事项、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铜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界定了管辖权限,规定了具体的执法事项。

灵活运用“属地管理”界定执法权限。铜仁市辖2区8县,另有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龙经济开发区。长期以来,市、区、县多支执法队伍并存,多重检查、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方案》明确:县域内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由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碧江、万山两城区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除按管辖范围划分外,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事权划分;大龙开发区、铜仁高新区分局完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由市级管辖的执法事项,由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通过依法依规的事权划分,彻底划清了市与区县之间的执法权限,为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科学运用“分级管理”理顺执法关系。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分级管理,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处理问题的现实需要。铜仁市下辖各区县的条件不同,面临的环境多样,只有实行分级管理,科学设置执法机构,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才能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方案》明确规定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必须由市级管辖的执法事项、市级以上登记许可单位违反市场监管的执法事项、市级以上监抽不合格产品的执法事项、与两城区划分的执法事项等四个层次的执法事项,并对市、区县之间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有效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执法模式,为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做好了执法队伍和执法授权方面的准备。创新运用“事权划分”确保执法到位。铜仁市此次改革调整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合理划分市与碧江、万山两城区的职责权限。为破解这一难题,铜仁市委编办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创造性地采取以“事权划分”(即按执法事项划分),替代机构编制系统惯用的“主要职责”办法,以条法的形式从具体的19个具体执法事项对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权限进行了界定,既厘清了市与县、市与区之间的权限纠纷,又具体明确,大大增强了执法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到位起到了促进作用。据了解,以“事权划分”替代“职责明确”的做法,目前在全国机构编制范围内尚属首次,此举或将为今后的机构改革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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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黄欣 编辑:覃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