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类)综合考评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1〕58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苏住建规〔2019〕1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类)综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本市企业、外地进苏(考评时段内在本市有工程业绩)企业。
二、考评内容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的企业基本情况、工程项目数量及规模(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综合检查情况、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三、考评方式
对照《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考评内容及标准,“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系统”对企业相关考评数据自动抓取并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名,排名先后顺序作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A、B、C、D等级)的依据。
四、考评分值调整
2020年度综合考评将对《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中的部分分值作如下调整:
1.企业基本信用分由原55分调整为35分。
2.业绩分由原最高10分调整为20分,其中工程项目数量和工程项目规模满分各调整为10分。
3.综合检查分由原最高30分调整为40分,其中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和各市、区日常检查满分各调整为20分。
五、相关要求
六、咨询电话
附件: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系统操作指南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系统操作指南
一、综合考评系统登录路径
1.企业登录苏州市住建局网站(http://zfcjj.suzhou.gov.cn/),办事服务栏点击“建筑业企业”,进入“我要参与‘综合考评’”模块。
二、新申请企业信息填报
1.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综合考评申报”一栏,完善系统内缺失信息,并在“资质信息”栏里选择参加考评的资质,决定申报类别(申报类别分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三类),点击“保存”与“申报”。
2.没有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一律归在专业承包类别内进行申报考评。
三、考评专业变更操作
在考评申报期内,对已申报的考评专业类别欲进行调整的企业,在“综合考评申报”一栏里点“选择”,重新挑选相对应的资质专业后,考评申报类别会自动变更,点“保存”后即完成考评专业变更操作。
注:在综合考评申报截止日前,系统内考评专业类别可根据需要由企业自主调整。申报日期截止后,将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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