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14亿人口,保有2.5亿辆汽车,其中,1.9亿辆汽车要在今年底前安装ETC。11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9〕185号)。该意见称,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方便用户快速开通使用ETC服务。而ETC欠费超30日的用户信息将上报央行征信系统。
《指导意见》提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推广应用,要充分发挥金融基础设施广泛覆盖、金融标准互联互通的优势,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支付服务需求,推进ETC广泛覆盖、移动支付在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等目标有序实现。
在推广ETC业务普及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拓宽ETC发行渠道、便利ETC用户绑定扣款账户,稳妥有序减少ETC储值卡使用,保障ETC联名卡用卡安全以及完善高速公路结算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在便利ETC用户绑定扣款账户上,《指导意见》明确,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绑定账户,不得故意引导已安装ETC用户变更扣款账户,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安装和社会资源浪费。
就稳妥有序减少ETC储值卡使用来看,《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严格落实停止发行ETC储值卡、逐步减少ETC储值卡使用相关要求。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 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
对于拖欠问题,该意见指出,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单位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合力防范恶意拖欠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很多ETC背后都对应的是一张信用卡,本身就有着逾期上报征信的要求。而且,央行于2019年4月开始进行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强调要采集水电费等“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ETC交通费是公共事业费用的一种,上报个人征信也符合央行之前扩大征信系统覆盖面的思路。
此外,保障ETC联名卡用卡安全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商业银行应在发行时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向用户充分提示风险。对于已发行的存量ETC联名卡,发卡银行应抓紧批量关闭相关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妥善做好用户告知工作。对于用户主动要求开通小额免密免签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做好风险提示。
《指导意见》还提出,在做好ETC推广相关工作的同时,以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为依托,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通报,5月15日以来,全国累计新增ETC用户6281.31万,完成新增发行任务11017.88万的57.01%。截至10月9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到14348.99万,完成发行总任务19085.56万的75.18%。
天府早报记者 冷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