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2019-07-26   中国普陀

随着夏季气温升高

燃气事故进入多发期

自今年6月初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

沈家门、东港、展茅街道开展

燃气经营及沿街店铺违规用气现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

整治效果

对个别店铺存在的燃气瓶实名登记不规范,钢瓶过期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相关经营者立即整改,保证燃气钢瓶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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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通过分发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对沿街餐饮店铺经营者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

夏季气温升高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使用燃气时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要注意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检查燃气设施(橡皮软管不应超过2米,需2年一换,金属软管需8年一换,且中间不得有接口,软管两头用管卡紧固。减压阀使用期限一般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灶具、热水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8年)

严禁私自安装、改装或拆迁燃气管道设施

严禁在不通风的车库、地下室等场所使用燃气

点火用气时一定要有人看管,用完气要及时关闭阀门

用户可使用肥皂水自行检查燃气管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漏气,检查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下一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推进全区燃气安全监督工作,加强执法力度,一经发现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查,切实有效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蔡幸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