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辖区春耕生产、企业复工实际情况,经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2日0时起撤销桑树坪隧道口疫情防控检查点,现就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驻镇企业单位
(一)严密组织,做好衔接。各驻镇企业按照市应对办相关要求,对复工返乡人员提前向工矿企业组进行申请,做好移交手续,并向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报备工作。
(二)措施到位,严格防控。复工返乡人员一律严格按照要求集中隔离14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管控责任人,做好复工返乡人员信息登记、查体测温工作,体征正常者隔离期满后履行相关手续进行解除,并向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报备工作。
(三)加强检查,确保真“隔”。桑树坪镇人民政府将不定时对企业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严格督查检查,对在隔离观察期随意流动的人员或安排被隔离人员返岗的企业,要根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二、驻镇事业单位
各镇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在外返岗人员管理,对在外返韩人员必须居家隔离14天,每天早晚各测体温1次,并做好记录。若出现发热或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送往市人民医院就诊。
三、各村(社区)
(一)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继续排查辖区来(返)韩人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高速路、火车站反馈人员返回村(社区)的,按照户籍地管理原则和“五个一”要求,要及时联系,落实管控责任,进行居家留观,并按照规定向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对返回到非辖区居住的户籍人员,要及时联系,落实管控责任,进行居家留观,并按照规定向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同时要前往来(返)韩人员居住地,与居住地所在村(小区)管控人员做好信息衔接工作。居家留观人员出现发热或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进村车辆、人员进行精准登记并测温,对非户籍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
(三)加强春耕生产管理,目前立春已过,春耕在即。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群众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做到防疫下地两不误;严禁从事烧荒、烧地格子、烧秸秆、烧果树病腐枝、烧火取暖等野外用火行为,倡导大家做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巡查员和监督员;畜禽养殖场户做到圈舍常消毒,疫苗打到位,畜禽监测检疫要落实,严防疫情发生,提倡各村组建农业服务队,为农民提供修剪、施肥、冻害防治等生产服务,帮助群众抢抓农时,不误农事。
(四)各村(社区)所有公共场所实行定时消毒消杀,并做好消毒消杀记录。
桑树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
来源:桑树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 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