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的“春天”,达到教龄可评高级,乡村人才振兴指日可待

2019-09-17   中公教育

前段时间,河南省政府召开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重点回答了关于教师的专业成长、职称评定、生活待遇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其中农村教师满工龄可直接评为高级教师和学校自主设岗、自主评审这两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议。

该项政策的出台,是因为当前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人才流失严重,学校留不住人的情况十分严峻,严重阻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人才的流失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村教师在职称上遇到的问题,而教师的薪资评定是与职称挂钩。也就是说农村教师高职称的名额太少,大部分的教师只能评到“副高”,职业发展遇到“天花板”。另一方面,一些善于教学,却不善于做科研、写论文的老师就很难获得相应的职称和待遇,这成为众多教师的拦路虎,让很多年轻教师对去农村任教望而却步。

而项政策的出台对于留住农村教育人才、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对长期从事一线教育工作的农村教师的关注与支持,这点也值得肯定。政策的出台对于即退休的老师来讲就是一个完美的收场,完成自己最后的心愿;对于学校来讲,为农村学习引来众多优质教师资源,提高农村教师的含金量。对于新进教师来讲,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而晋升高级也能够提高教师薪资,让教师更有生活保障。最后,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乡村教育的发展,为乡村人才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样确实是很好,但也存在相应的问题。

乡村教师方宽职级评定对城镇教师来讲是较为不公平的,该措施定会会引起部分人的不满,其次乡村教师职称容易评定,会让有些教师产生惰性,混日子熬资历的情况也必定出现。

因此,在实施意见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职级申报条件,可以把评定重心往优秀课程上偏移。其次对于评为高职称后对工作,教学不积极、混日子的教师可以降级处理,制定相应的降级标准。最后,继续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以此来吸引,留住更多人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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