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三无"保健品卖给老人,韶关有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

2019-11-02     魅力韶关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也称为膳食补充剂。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打着“保健品治病”的旗号将成本低廉的保健品高价卖出,骗取消费者的钱财;更有甚者,售卖有毒有害的保健品,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留某涉嫌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这是武江法院受理的首例由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有3名审判员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判。


案件回顾

被告人陈某于2016年底成立韶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品等,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期间免费为老人提供测量血压、血糖的服务。2017年初,被告人陈某在明知名称为金帝华牌糖舒尔克胶囊、商标为仁合胰宝的产品(下称“金帝华牌胶囊”)没有相关食品安全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分多次在网上以单价35元至135元不等的价格采购了180盒金帝华牌胶囊,除赠送给亲友外,还授意公司工作人员将金帝华牌胶囊销售给老年人,从中赚取差价牟利。其中,被告人陈某以每盒1280元的价格向两名被害人销售了金帝华牌胶囊共计5盒(另赠送1盒)。

2017年底,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收到群众关于陈某经营的公司销售金帝华牌胶囊的举报,遂对此进行监督检查。经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涉案的金帝华牌胶囊含有格列本脲,含量为4.3mg/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经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金帝华牌胶囊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格列本脲,为有毒有害食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告人陈某向两名被害人一共退赔了6400元,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对陈某表示谅解。

审理结果

武江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该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合并审理。庭审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武江检察院和被告人陈某就民事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就其销售涉案的有毒有害食品金帝华牌糖舒尔克胶囊(又名“仁合胰宝”)在媒体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作出涉案产品召回警示,并承担其销售涉案有毒有害食品所得价款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64000元。日前,该调解协议已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告,公告期为一个月。

2019年11月1日,武江法院依法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四千元;禁止被告人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六小盒及二十大盒金帝华牌糖舒尔克胶囊,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关于民事部分,待公告期满,法院将在审查确认调解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在此也再次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也是食品,不是药品,它不可能替代药品。专业人士指出,一旦感觉到保健食品有药品一样的显著疗效,就更应该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GUFdLG4BMH2_cNUgTAc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