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又有新进展。
赵薇输了,需赔43.2万!但这远非全部,其最高将面临超6000万的赔偿。
赵薇索赔案败诉
7月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祥源文化和赵薇的上诉,后两者仍需赔偿人民币432239.89元。
从2016年开始,赵薇夫妇在用旗下空壳公司“蛇吞象”收购万家文化的过程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问题,令股民损失惨重。去年至今,祥源文化及赵薇等人已陷入超过500宗官司。
根据企查猫工商信息,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4日,2017年9月14日由“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改至现名,注册资本61940.240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燕东来,经营范围包括文化咨询、动漫设计、影视策划、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19年1月,杭州中院就受理了512件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公司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总涉案金额达6068万余元。之后,又有投资者陆续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
据投资者代理人透露,浙江省高院在7月16日向他们下发了其中15起案件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驳回祥源文化及赵薇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祥源文化合计赔偿人民币432239.89元,赵薇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早前报道
股民诉赵薇案开庭
140人集体开庭 最大索赔金额上千万
2019年2月21日上午,投资者向祥源文化和赵薇公司索赔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因涉及影视明星赵薇,本案备受外界关注。
赵薇和祥源文化的故事发生在两年多以前。2016年年底,祥源文化(曾用名:万家文化)曾公告称,赵薇旗下公司龙薇传媒拟斥资30亿元收购万家文化大股东万家集团的1.8亿股份,持股比例占29.13%,成为万家文化的实控人。明星赵薇即将入股的消息刺激下,2017年1月祥源文化复牌后,股价4个交易日涨超30%,大批股民跟风买入。然而,赵薇入股背后,资金来源却遭到质疑。在交易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回复称,拟用于收购的30亿元,其中6000万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是赵薇通过融资获得。随着事件的发展推进,2月底龙薇传媒大幅缩小收购比例,到了4月1日,双方彻底解除了股份转让协议。而在赵薇公司拟收购到缩小入股比例再到彻底解除协议这个过程中,祥源文化的股价也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旅程,2017年4月1日的收盘价和1月的最高价相比,几乎腰斩,跟风买入的股民损失惨重。
2018年4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被给于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赵薇夫妇各自被罚30万元,还被禁入市场5年。然而,这件事并不会以证监会的处罚而告终,祥源文化和赵薇将面临众多投资者的索赔。
2019年2月21日的庭审,规模较大,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40人,来自浙江、广东、重庆等多地。本次庭审的被告为祥源文化和龙薇传媒,祥源文化代理人为中伦律师事务所,赵薇和龙微传媒代理人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据了解,本次庭审最高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原告为广东一名投资者。按照已定的标准,广东的这名投资者或能主张700多万的赔偿。
法官认为2月21日的庭审焦点包括:一、赵薇能否成为被告;二、龙微传媒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三、原告的起诉是否合格;四、虚假与损失的因果关系;五、2017年1月2日,2月28日,基准价是否认可;六、什么计算方式,是否为加权平均法。
5名重庆股民索赔5.5万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此前报道过的5名重庆投资者也包含在这140名原告之中,由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陈源佳律师代理出庭。起诉材料显示,本次庭审的5名投资者申请索赔金额共计5.5万元左右。
5名原告中,彭先生申请赔偿金额最大。彭先生在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期间陆续买入祥源文化6100股,交易均价为21.57元,成交金额131585.63元。为减少损失,彭先生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3月1日卖出了祥源文化的股票,交易均价17.32元,成交金额105631.92元。累计亏损金额25953.71元。
其次,方先生和宋女士索赔的金额均在一万元左右。方先生在2017年2月6日买入祥源文化200股,2月7日再次买入2700股,交易均价为20.03元,成交金额58084.97元。2月24日卖出全部2900股,交易均价16.84元,成交金额48771.54元,亏损金额为9313.43元。而宋女士于2017年3月13日买入祥源文化1800股,交易均价为15.64元,成交金额28152元。直到2017年8月7日,宋女士才卖出该股,交易均价10.12元,成交金额18216元,亏损9936元。
另外两名投资者纪女士和王女士亏损金额则相对较低。纪女士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间陆续买入祥源文化7400股,交易均价为14.88元,成交金额110089元。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间卖出该股,交易均价14.03元,成交金额103834元。纪女士亏损金额为6255元。而王女士在2017年1月16日买入祥源文化300股,交易均价为24.15元,成交金额7250.14元。2017年4月10日,王女士卖出该股,交易均价13.05元,成交金额3906元,亏损金额为3344.14元。
赵薇上诉,要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一月底,赶在15天上诉期限届满前,赵薇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
2月25日,首例判决的原告代理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其于2月15日接到杭州中院通知,祥源文化和赵薇已提起上诉。并于2月18日收到杭州中院邮寄的“祥源文化”、赵薇上诉状,两被告的上诉请求均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厉健表示,赵薇的上诉早在预料之中。一方面,上诉是被告的合法诉讼权利;另一方面,这类案件因为索赔时效长达三年,“为了降低索赔规模、延缓付款时间,被告上诉也是‘缓兵之计’”,是常见的诉讼策略。
至于二审的开庭时间,厉健预计至少还要等几个月。由于虚假陈述案件原告人数众多,属于重大影响案件,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审理时限较长,“考虑到一审案卷归档和卷宗移交时间,案件二审结果,最快也要再等半年左右。”
由于首批案件一审胜诉,厉健称将在本月底集中起诉一批案件。目前,他们仍在继续征集股民索赔、分批起诉。
切割、回避、否认,均告失败
回溯整起事件。
早在此次提起上诉之前,赵薇就曾数次尝试回避或否认,由虚假陈述带来的影响,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2016年11月,赵薇夫妇成立龙薇传媒。短短一个月后,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发布股权转让事项公告,内称已与龙薇传媒签订协议,计划以30.6亿元的价格,转让1.85亿股份。
而后交易几经波折,这笔杠杆比例高达51倍的交易,最终因融资金额巨大,未通过银行的借款申请审批,在2017年4月宣告终止。
从收购消息传出,到交易最终告吹,祥源文化的股价如过山车一般,迅速从最高点时的25元/股,跌至11.35元/股。不少投资者认定,股价骤跌带来的损失,应由祥源文化及赵薇承担。
投资者们的认定不无理由。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驳回了赵薇夫妇等当事人的申辩,最终认定,“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据此对赵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罚款30万元。
申辩失败后,赵薇很快退出龙薇传媒,不再担任法人和高管,紧接着又为旗下杭州普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办理了清算注销手续。
尽管如此,“壮士断腕”的赵薇依然没有逃脱成为被告的命运。2018年7月18日,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9名原告和被告方祥源文化,均当庭提出追加赵薇为被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随后,2018年9月19日,赵薇首度以被告身份出现在该系列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厉健告诉记者,赵薇曾先后两次以管辖权异议为由,申请变更审理法院,但均遭驳回。
如今,首次一审败诉后,赵薇方又提起上诉。其结果,还未可知。
赵薇和万家文化往事
2016年12月,赵薇控股的龙薇传媒欲以30亿元收购万家文化1.85亿股份。这笔交易的杠杆比例高达51倍,后因项目融资金额巨大,赵薇夫妇向银行申请的借款迟迟未获审批,导致这桩收购案最终终止。
2017年4月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股份,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龙薇传媒与万家文化的股权转让失败,对万家文化的股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016年12月26日,万家文化发布了龙薇传媒拟收购的计划,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股价连续上涨,最高涨至25元/股,据复牌价上涨超30%。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后,股价便走上了下坡路。到2017年7月18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0元/股。
证监会在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表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祥源文化再被谴责
祥源文化董事长燕东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已经更换控股股东的祥源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些无辜”。“孔德永先生与龙薇传媒签订协议时的身份是代表当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并不是代表上市公司。”燕东来表示。
但是祥源文化自从与赵薇有交集后就霉运连连,从去年开始收到多份处罚,近期再添一例。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上交所2018年11月20日晚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对祥源文化及其时任董事长孔德永,龙薇文化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祥源文化2月20日披露了上交所对其的处罚决定,祥源文化及其控股股东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孔德永在公司重大收购事项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上交所决定,对祥源文化、祥源实业以及孔德永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查明,2015年9月25日,孔德永开始与上海快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谈收购事宜;9月30日,孔德永向上海快屏发送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祥源文化拟通过支付现金并发行股份的方式,以不低于上海快屏2015年实际净利润15倍市盈率的价格收购其100%股权。此后,孔德永就收购事项与上海快屏及相关中介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12月31日,祥源实业与上海快屏及其股东签订《股权收购战略合作备忘录》,约定祥源实业拟提议公司以不低于上海快屏2016年度承诺净利润(7000万元)15倍市盈率的价格购买上海快屏100%股权,即交易金额将不低于10.5亿元,占祥源文化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47亿元的比重超过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及时予以披露。而公司迟至2016年6月18日才予以披露。
收购上海快屏期间,公司股价分别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及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两次出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情况,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两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祥源实业关于核实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复函,均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上交所表示,经核实,公司拟收购上海快屏的交易金额巨大,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是影响市场及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孔德永在筹划上述重大事项,并签订带有价格确定条款的《合作备忘录》时,均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
收购上海快屏股权,是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在筹划上述重大事项期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认真对重组相关重大事项予以核实,未审慎评估重大事项影响并予以及时披露,严重损害投资者的知情权,相关虚假记载对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误导,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上交所强调,在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因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收购公司股权过程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孔德永被公开谴责并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短期内再次被查证存在严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属于从重处理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