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路口通行效率,近日潮阳交警大队对我区国省道和城区的红绿灯路口进行全面排查,对有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北关路口、亭脚路口等10个路口、21个方向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禁令标志牌予以拆除。使在设置圆形红灯信号路口的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其它放行车辆时可继续通行,但必须礼让行人和直行车辆。现在全区设置圆形红灯信号的交通路口都没有加装“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禁令标志。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简单告诉您:
现在潮阳全区交通路口都没有加装“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禁令标志,可以放心右转,(除箭头灯外)不会受处罚。
如果遇前面有车辆等候红灯信号时,就必须依序等候。
整理、编辑:潮阳发布
素材来源:潮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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