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外返株人员要不要隔离?小区(村)出入到底怎么管?

2020-02-17   株洲晚报融媒体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16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下简称《通告》),对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规范、再部署、再推进。

小)小区(村)出入如何管?

《通告》明确,严格核查社区(村)来往人员。由社区(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社区(村)内人员排查及防控工作。各小区按“四个一”——放一张桌子、设一人专岗、进出门测一次体温、填一张外来人员登记表(含健康信息)设立检查点。各村小组长、小区负责人以本地域范围为责任区,每日入户做好相关人员体温检测、流动人口排查、登记等工作,做到日查日报,逐级上报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明确,单位小区由所在社区负主要责任,各单位履行协助社区进行疫情防控管理的职责;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所在社区负主要责任,小区物业企业负责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社区(村)负责。对出现本地感染的确诊病例的居民小区(村),按要求对单元、楼栋、村民小组等实行封闭式隔离管理,不得采取堵路等限制人员自由出入的措施。

市外返株人员要注意哪些?


《通告》明确,市外返回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如实填写个人返株前14天活动轨迹史,并建立档案。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省暴露史的)返回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


对湖北省之外的返回人员,凡没有发烧、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的,不需隔离和开具健康证明,纳入所在社区(村)日常管理。不得阻止返株人员、租住人员进入社区(村);不得阻碍治愈人员回家隔离;不得对外来人员采取任何歧视性举措。

居民有发热、咳嗽怎么做?

《通告》要求,社区(村)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要全面公开。居住小区(村)居民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社区(村)组织通知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收治,送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社区(村)呼叫120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公共区域如何管?

《通告》明确,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要对小区(村)出入口、单元门、电梯口、楼梯扶手等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循环消毒并做好记录,设置标志醒目的废弃口罩回收箱,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小区干净卫生。


《通告》再次提醒市民加强防护意识。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集聚,红事推后、白事从简。村组及小区内人员不串门、不走访。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防控不给力如何处理?

《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压实责任,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认真做好小区(村)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对以下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外来人员发现不及时、登记不到位,没有将外来人员登记表及时上报的;社区(村)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疫情,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及时进行隔离和救治,导致疫情扩散的;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发生的。


各级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防疫管控。未严格落实物业疫情防控措施的实行顶格处罚,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有其他疫情防控不力情形的,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