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鲤城发布最新通告

2020-03-18   无线泉州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当前,鉴于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全区广大市民和境外入(返)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鲤城的境外返乡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区防控措施。

二、本区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客户计划近期从境外返乡或进入鲤城的,相关个人、单位应提前3天将其抵泉航班、车次等行程信息和联系方式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医学观察措施。

三、所有境外入(返)鲤人员到达机场、车站、检查站后,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行程(旅居史)真实情况,第一时间向拟居住地所属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接待单位(人员)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措施。

四、2020年3月17日起,所有境外入(返)鲤人员须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3月17日前入(返)鲤的,按原健康管理方式执行。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统一安排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诊治。

五、全区各宾馆、酒店、旅社、民宿等住宿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如实向公安机关和所在社区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返)鲤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入(返)鲤的信息后,须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情况。对因迟报、瞒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八、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鲤城区卫健局,0595-22355889。

九、外籍人士在鲤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难问题的,所在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须依法及时处置,并积极提供热情服务。外籍人士和境外来鲤人员如需帮助可联系:

鲤城区外事办,联系电话:0595-22355996;

鲤城区侨办,联系电话:0595-22355937;

鲤城区台港澳办,联系电话:0595-22355716;

鲤城区侨联,联系电话:0595-22184732。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