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惠民政策好 请拆报销大礼包
——湘阴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摘要
在2020年2月29日前,规定的参保期内,您只需缴纳250元(各级财政还将为您配套补助550元,一并纳入医保基金),医保“惠民大礼包”具体待遇如下:
1.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协议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和村级卫生室等)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 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0 元/人。
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用药待遇。“两病”患者除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外,还可以按照70%的比例享受以下待遇:一般高血压患者当年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的降血压用药、一般糖尿病患者当年可享受最高支付600元的降血糖用药;达到“特门”标准的“两病”患者,每年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的用药费用(和不能重复享受)。
以上两项政策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政策。
3.基本医疗待遇。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根据所住医疗机构层次分比例进行报销(基层90%、县级70%、市级60%、省级50%、省外45%),年度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5万元。按程序办理分级诊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费用综合报销比例为县内≥85%、县外≥80%。
4.大病保险待遇。报销起付线为1.4万元(2019年度标准)。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1.4万元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即:0—3万元(含)报销60%,3万元—8万元(含)报销65%,8万元—15万元(含)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3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起付线降低50%、补偿比例提高5%。
5.生育保险待遇。对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给予一次性补助,按单病种包干限额补助。平产最高补助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1600元。
6.特殊门诊待遇。凡符合准入条件的“43+2”个病种,即湘人社发〔2017〕93 号文件已经明确的43 个特殊病种和肾病综合征、慢性粒细胞白血病2个特殊病种,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70%比例报销。
7.特药报销待遇。医保特殊药品,主要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国家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符合特药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经申报审批后,即可享受相应特药报销待遇。
8.意外伤害报销待遇。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按规定享受意外伤害报销待遇。(意外伤害死亡的,其亲属可按规定享受意外死亡保险报销待遇)。
9.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按标准可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住院医疗救助。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健部门确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参保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等项目服务。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健康咨询、疾病诊疗、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服务。
原有的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已下发各乡镇劳保站、乡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我们还将及时更新并落实最新的医保待遇政策,采取不同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推介,敬请关注湘阴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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